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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通用9篇)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通用9篇)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1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1、车辆:

  2、值班联系电话: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校区发生的火灾、火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消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党委宣传部、团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置。指挥部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与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第六条 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介入和求助。

  第七条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 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单位牵头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 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二)较大火灾事故(II级)

  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三)一般火灾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 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的发生。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 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保卫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寻隙滋事,并及时请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装备、物资准备。

  (二)较大火灾事故(Ⅱ级)

  各单位投入灭火、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三)一般火灾事故(Ⅲ级)

  保卫处进入现场,消防站人员开展灭火工作,维持秩序,各单位做好单位和周边的排险和师生疏散工作。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建筑、水电的检查防护、疏通道路、排水设施,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立即开展以下后期处置:

  (一)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三)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工作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五)积极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和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地方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

  (六)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临时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向民政部门求助。

  (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火灾发生;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

  (八)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防范﹑补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新市人民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协助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一)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善后救援。

  (十二)外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外国专家,接待可能参与救灾的外国救援人员。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按照《乡新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评价单位和单位领导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或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党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3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针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组织机构

  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设立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县文广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广局副局长

  成   员:县文广局副局长

  县文广局副局长

  县文广局工会主席

  统万城筹建处副主任

  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

  统万城文物管理所所长

  革命旧址所所长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事件在场当事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上级部门报告。

  (3)组织本单位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控制事态。

  (二)火灾事故

  1、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

  (3)在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场员工和群众,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在场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在场的各级领导和群众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当事人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3)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单位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报告程序:

  (1)在场人(或当事人)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2)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当地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

  (4)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疫部门报告。

  3、注意事项

  (1)稳定员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属探视,应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5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

  医疗救护组:

  警戒维护组:

  后勤器材组:

  二、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6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7

  为加强我省文物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管,提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有序、高效地组组协调事件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发生的重大事件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二)虽不属于重大事件,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实质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二、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设立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总指挥:

  金旭东  省文物局局长

  副总指挥:

  孙  锐  省文物局副局长

  成 员:

  张轶峰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

  沙景伟  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

  姜  彪  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  刚  吉林省博物院院长

  安文荣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

  马云程  吉林省文物店经理

  郑国君  长春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侯  杏  吉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吴东光  四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靖毅  辽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黄洪勇  通化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赵文举  白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高艳宝  松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雅梅  白城市文广新局副局级调研员

  荆继波  延边州文广新局副局长

  沈  婷  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调研员

  关长安  梅河口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易丽  公主岭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侯  岩  集安市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文物执法督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姜彪担任,应急电话:。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替补。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细致排查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工作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加大宣传普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管理及使用单位自我防护意识。

  (二)依法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州)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市(州)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是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一)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按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确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国家文物局、市(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二)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管理及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应拟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大型文物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物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文物和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4.组织大型文物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大型文物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物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预警支持系统

  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所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信息报送

  (一)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管理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接报后2小时。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二)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指挥和处置

  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五)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起草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处置预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二)本预案由省文物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复审和修订。

  (三)本预案由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8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各学校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组织实施体育考试的办法和措施。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事故发生,始终是体育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健康持久地贯彻实施的保障。为保证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20xx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卯俊(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队支队长)

  肖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玮(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吴远忠(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员:黄燕孟(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处长)

  李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陈南贵(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队警官)

  钱味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张祎(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

  王晓松(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主任科员)

  董殿京(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苏静(市中小学生保健研究所所长)

  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交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成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

  职责:全面负责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公安、交警、城管、卫生等部门治理好体育中考工作周边违法占道经营摊点及安全保卫工作,疏导交通,保证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确保体育中考工作安全、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二、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

  主要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发生非传染病病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意外伤害等事件,成立公共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临时医疗队。

  要求就餐食堂规范操作,严格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建立采购台账,提供安全营养卫生的食品。一旦发现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针对性措施:

  (一)迅速封存造成失误中毒或可能导致失误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操作现场。将情况迅速如实上报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及时做好记录并迅速准确地向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食物中毒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初步判断、现已采取措施、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等),随时向卫生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续报事件的最新进展并听候进一步指示;

  (二)同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拨打120急救电话),采取“就近送医”原则,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三)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四)针对事发食堂、餐饮点,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专人负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

  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处置

  在此期间,工作场所发生火灾、中毒、爆炸、房屋倒塌等事件时,应急处置如下:

  (一)立即向领导小组及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迅速准确地向消防、公安或卫生等有关责任部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以上责任部门前往事发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做处置;

  (二)组织工作人员抢救考务设备和资料,并转移至安全地方,专人监控;

  (三)保护好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四)迅速有序地组织疏散学生及有关人员,协助卫生部门救治受伤人员,必要时采取“就近送医”原则,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五)必要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六)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四、发生安全事件的处置

  (一)在体育中考期间,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指挥做好处置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防止事态失控升级;要做好预案,凡出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及大规模骚乱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二)各学校及考点学校要依据本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可操作性的安全预案,将预案以及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报市教育局体艺卫处。

  五、联系电话

突发事件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9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动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处置管辖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

  二、自然灾害的种类自然灾害包含地震、水灾、雷电灾害等。

  三、制订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应急组织机构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副组长:副行长成员:各部室、业务团队、各支行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行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办公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营业秩序稳定。

  6、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应急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各部室、支行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部主任担任,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自然灾害突然发生后,协助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转为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审查对外新闻稿件内容;

  5、处理减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安全保障综合部负责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协助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调查了解各营业网点灾害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防救组组成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组织调动抢险队迅速赶赴灾区;寻找、抢救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重要物资。

  (二)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线路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业务通讯,确保救灾指挥机关通信畅通。

  (三)后勤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负责粮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组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四)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筹集救灾经费,统一管理,调度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五)宣传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按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灾情宣传口径,向上级或社会报告和公布灾情;负责报道救灾应急情况、英雄模范事迹,激励员工战胜自然灾害。负责组织全行宣传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根据灾情变化,制定常规、强化、应急三阶段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员工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预防与防御措施

  (一)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和总行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要大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并要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积极与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等联系,开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在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进行防灾减灾的演练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各部室、各支行要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员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员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宣传和解释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练: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员工的安全防护各部室、各支行要具体制定员工疏散撤离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各部室、各支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瘟疫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处置次生灾害事故。

  七、临灾应急行动

  (一)接到上级灾害、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灾工作。各有关小组、单位随时准备执行防灾减灾任务。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所有活动。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减灾顺利进行。

  (四)加强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五)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营业网点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的准备。

  八、灾后应急行动

  (一)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灾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小组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二)领导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需撤离人员的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班时间:一是各负责人组织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办公区到空旷地带:各楼层同时进行,各楼层按“先中间后两边”有序撤出;二是所有办公区域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一是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由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空旷地带;

  二是所有行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银行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迅速了解和掌握银行内部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九、处置程序和内容

  (一)发生自然灾害后,员工要尽力沉着、冷静,按照防灾减灾培训中指导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其他员工进行自救和逃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要立即将已发生的情况汇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研究对策,并指定专门协调人与政府、地震、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反映情况,申请实施救援,同时要立即向总行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三)综合部、计财部要尽力从器材、车辆、经费等方面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多渠道组织饮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并减少财产等其他方面的损失。

  (四)综合部要作好正面宣传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平息影响安定的灾害谣传,任何人不得发表不利于稳定、不利于减灾救灾工作的言论;员工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勇于奉献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减灾救灾工作中去。

  (五)综合部要尽力确保网络系统、电话、传真、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保证与总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24小时灾情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接受指示。

  (六)应急领导小组要同时启动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盗窃抢劫案件等应急预案,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各负其责,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亡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灾害和案件的发生。(七)综合部、计财部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险、人生保险、财产保险的情况,根据在自然灾害事件中人员救治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有关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财产理赔工作。

  (八)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灾害情况进行汇总,包括发生过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关部门对灾害的结论性意见、应汲取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上报。

  (九)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事件情况通报应急领导组成员,要求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十)由综合部进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灾害应急中

  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给银行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

  (一)进入防灾紧急状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可以电话、对讲机、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二)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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