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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标兵评选方案范文推荐(通用3篇)

校园服务标兵评选方案范文推荐(通用3篇)

校园服务标兵评选方案范文推荐 篇1

  “寻找身边的榜样——医学院学院之星评选活动”是一项大学生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人生存状态和价值追求的活动,也是一项大学生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医学院学生会举办“寻找身边的榜样——学院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身边的榜样

  二、活动目的:

  通过发掘大学生中的典型,树立优秀学生的榜样,用“榜样”的力量、成功者的事迹,给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奋斗的参照,更好地激发同学们追求上进的积极性,让学生一踏入校门就能受到鼓舞和熏陶。积极寻找我院身边的榜样,是为了注重我院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变为我院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努力争做典型的过程,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校园风尚。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榜样”活动,引导我院学生以身边的榜样为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努力缩小与先进典型的差距,形成“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目标:

  希望通过本次主题活动,能够让榜样的事迹感染到我院同学,同时能够以他们的感人事迹作为自己前进的动力,一传十、十传百。让我院的优秀榜样为更多人知道,做到“学有目标,赶有对象”,能够涌现更多值得大家学习的榜样,特别是让大家了解到大学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舞台,只要坚定信念一定会有所成就。

  四、评选时间

  20xx年3月至4月

  五、组织单位

  主办:医学院学生会

  六、活动对象:

  医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七、评选项目和要求

  学院之星共分为10类

  (一)崇德之星

  1、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和互助友爱精神;

  2、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能做到诚实守信,至孝至爱;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在老师、同学间享有较好口碑。

  (二)勤学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能很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具有优秀的学习方法,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在考试中诚实作答、无作弊行为,无不及格课程。

  (三)自强之星

  1、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且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2、学习态度端正,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可信的品质;

  3、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为家庭减轻负担,受到老师、同学和社会的公认和好评。

  (四)创新之星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和竞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有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曾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其科研课题获校级或以上奖次的个人;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的竞赛并成绩突出者。

  (五)公益之星

  1、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在各种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服务时间长并能产生积极影响;

  3、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赢得广泛认可与赞誉。

  (六)风采之星

  1、具有专业的艺术素养,较高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文学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曾在各类才艺比赛中获奖;

  3、具备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阳光进取的精神面貌。

  (七)运动之星

  1、热爱体育运动,对体育事业热情,勇于拼搏,积极进取;

  2、拥有强健的体魄,坚强的意志,永不服输的精神;

  3、坚持日常锻炼,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在校内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八)服务之星

  1、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2、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校、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细致入微、顾全大局;

  3、踊跃参加校外组织的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九)绿色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具有先进性和典范性;

  3、对环保事业做出具体贡献,在相关环保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其先进事迹对我院同学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十)团队之星

  1、团队人数在10人以上,每位队员均有强烈的团队意识,班级除外;

  2、团队具有明确且挑战性的共同建设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和民主管理,团队凝聚力强,人际关系和谐,无受纪律处分的成员;

  3、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提升校园文化活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和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团体。

  八、报名事项

  (一)申报人撰写申报材料事迹简介500字以内,纸质材料于3月24日下午5:00前交至医学院教学楼(5号楼)学生会办公室。

校园服务标兵评选方案范文推荐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__),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校园服务标兵评选方案范文推荐 篇3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苏教财【20xx】2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为家庭分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3.对学生负责。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课后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结合家长实际需求,按低、中、高年级三个批次分别延时服务至17:00、17:05、17:10。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9月6日)正式实施。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五、课后服务课程安排

  六、课后服务形式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七、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一)实施程序

  1、8月29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芳庄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

  2、8月31日,学校在开学报名当天,由班主任下发课后服务《告家长书》,并附回执和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同时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3、9月1日,班主任收齐有意愿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申请表(不参与的学生也要上交回执),各年级完成统计与上报工作。

  4、9月2-3日,各年级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完成课程设置、学生组织、教师安排等工作。

  5、9月6日,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服务老师、护导老师、值勤行政,三位一体,各负其职,确保每一位学生在校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二)组织实施

  1.下午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课后服务负责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课后服务教师。) 2.课后服务教师每天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课后服务结束后,各班课后服务教师和家长志愿者负责组织各班学生安全离校,错时分批放学,并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4.带班领导每天要做好各班课后服务时间的巡视工作,课后服务结束后带班领导配合课后服务教师做好各班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八、课后服务安全防护

  1.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原则上要由家长负责接送,教师掌握好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登记,知晓学生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处理紧急情况;

  2.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学生有患病迹象,要早了解、早报告,早治疗;

  3.学校专门安排安保人员巡视执勤,及时制止学生追逐打闹等不安全行为、负责管理校门口师生进出,对无关人员及时清理出学校,保证课后服务安全无事故;

  4.学校行政轮流值班,负责对辅导教师、安保人员进行签到考勤,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及时报告并恰当处理。

  九、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课后服务检查指导保障。

  学校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每日的校级、级部的检查、监督,全面关注学生的自愿参与度、课后服务班学生书面作业完成度、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度、师生与家长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评。

  2、课后服务考核评价保障。

  由值班行政负责对指导老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记载;年级组对参加课后服务老师工作量按照月度统计好,及时在组内公示,并交教导处备案。

  3、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本学期按照上级文件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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