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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精选3篇)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精选3篇)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宁德蕉城区幼儿园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我区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夏季消防检查以来的工作,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彻底整治全区幼儿园火灾隐患,增强校园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师生及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区教育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我局决定成立由林发春副局长为组长的鼓楼区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学校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向学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借助校讯通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校园保安人员和宿舍管理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排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在全区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校园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和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对人为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

  (三)组织开展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邀请当地公安消防官兵到学校指导师生演练开展,调整充实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幼儿园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当前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要将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深化培训。各幼儿园要把握新学年开学的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员等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三)强化救援,靠前指挥。各幼儿园要认真分析总结宁德“9.16”火灾的扑救技战术,掌握幼儿园火灾事故的主要特点、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全面熟悉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制定详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和疏散训练,特别是针对儿童不会自救的特点,掌握人员疏散的基本顺序、方法和处置程序。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3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于3月13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书面材料连同附件1、附件2(四部门盖章)报县级对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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