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通用10篇)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1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由乙方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
二、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由甲方承担产品的质量问题,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具体物资清单如下: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销方式乙方向甲方收取手续费。乙方根据代销商品的数量和价格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其手续费为商品售价的______%。
五、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擅自出售委托乙方代销的这部分物资;如要自行销售,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待乙方撤销电商平台上的销售信息后方可进行。
(2)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3)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产品,因乙方过错造成产品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3)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产品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六、结算方式乙方通过自有电商平台实现产品销售,产品销售款将通过支付平台统一进入乙方账号, 待乙方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规定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后,乙方再按月将该月内所进行交易实际发生的净销售额(即商品总金额扣除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销售提拥、优惠金额、运费金额)结算给甲方。
七、发票说明甲方将商品委托给乙方代销,此时商品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乙方。因此,乙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不开具销售发票。乙方销售商品后,开出销售清单,甲方根据销售清单开具销售发票。风险提示: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供货或货物质量不合格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保密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十、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2
一、委托事项:发明创造名称:□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专利事务所联系人: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1. 申请代理费:____元 实审代理费:______元 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元。
2. 代收款项: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元 公布费用:_______元
3. 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_元
4. 交款方式和期限:现金:_________ 元 支票: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3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1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大学排名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协议期间
6.1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9.1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中国大学排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学排名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4
甲方(学生法定监护人): 家庭住址:
乙方: 家庭住址: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宜教办发【20xx】2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及节后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长政办电【20xx】5号)精神以及宝箭山小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接送 年级学生 上下学,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xx年4月8日到20xx年9月10日前学生在校读书期间。
二、甲方必须告知乙方所接送学生的身体心理体质状况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若用机动车辆接送,则乙方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行车证和驾驶证以及客运资格证书并且要出示给甲方。若甲方未严格要求乙方证件齐全,视为甲方默认许可。其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学校不参与其中。
四、乙方的运输车辆在学校校门外接送学生,不能进入学校校门。
五、乙方从学校校门接走学生开始或将学生送到学校校门交给老师前,全权负责学生安全。甲方若因乙方接送区间出现学生身心伤害,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学校不参与其中。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备档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签字:
学校盖章:
20xx年9月7日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5
招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乙方全称:
银行帐号: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招聘企业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人才信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包括本协议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的其它相关文件,以及各方对其进行的有效变更。
候选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职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搜索寻访,推荐给甲方的拟录用人选。
受聘人员:经甲方面试认可,并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上岗的候选人。
保证期:为中低端人选(经理级别以及经理级别以下)提供4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员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4个月(含节、假日);为高端人选(总监级别以及总监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集团总裁、副总裁,并且职位税前年薪50W以上职位)提供6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选到甲方报到之日起6个月(含节、假日)。
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是指甲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应支付给受聘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甲方为受聘人员代付的离职违约金、风险补偿金、安家费或其他名义支付给受聘人员的报酬和费用的总和。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并将对本协议一方或各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和情况。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意外事故。
第二条 甲方招聘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职位人才一人,参考年薪税前,该职位的要求与薪资福利等见附件《职位说明书》。
2、本合约经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后方可生效,合约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如均有意愿可续签。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提供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单位有关情况和招聘职位的相关详细信息,填写《企业概况》,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
2、填写《职位说明书》,向乙方详细说明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权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承诺该岗位候选人的劳动报酬范围、福利待遇、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确定未将任何人选排除在搜索范围之外,如对候选人搜寻范围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职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时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4、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在收到候选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内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并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与候选人接触或对候选人展开调查。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5、与乙方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试、考核、沟通,若甲方还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试,甲方需承担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乙方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候选人,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保持联系与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甲方应在面试后七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候选人,并将面试意见和面试结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长决定时间的,应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迟应在面试后的十五日内做出相关决定。
8、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国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备案。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私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9、甲方不得利用候选人获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保密信息或让候选人违反其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义务;因甲方利用候选人获取原单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10、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荐三位候选人均不符合《职位说明书》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应以书面方式送达给乙方。
11、保证期内,及时与乙方沟通受聘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展开搜寻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甄选,对候选人进行家庭与社会背景调查,教育及工作经历调查,技能素质调查。并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拟举荐的候选人的评估报告(每一岗位的候选人评估报告最多不超过三份)。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乙方负责安排候选人与甲方面谈具体事宜,同时全程提供协助及引导性服务。
3、乙方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参考。乙方保证候选人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
4、若乙方举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对乙方举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的,在服务期内乙方继续举荐新的候选人给甲方。
5、若乙方举荐的受聘人员在甲方保证期内自行离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后备人选。
6、参与甲方对候选人组织的面试活动。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配合甲方与候选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
7、乙方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不向除候选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应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乙方应予以安排。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条件若与《职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有差异,但甲方同意面试并予以录用,视为双方对《职位说明书》的修改。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的25% 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2、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日内,甲方为合作的第一个职位根据参考年薪支付总服务费的20%为预付款,预付款额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预付款在第一个职位人选上岗时可冲抵服务费,第一个职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职位将不再收取预付款;
(2)对于第一次合作职位人选成功上岗,服务费分为三次支付,包括签订合同时候支付的大约总服务费20%的预付款,正式聘用候选人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指根据候选人实际年薪×25%×70%-预付款),其余30%在保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已收的20%预付款以及上岗后收取的50%服务费,总计70%的服务费款项将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对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务费分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选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70%服务费,其余30%在保证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人选上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务费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预付款和服务费须汇入乙方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月湖支行
。因预付款和服务费未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款,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预付款退款条件及服务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推荐候选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寻访,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终止委托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100%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该职位预付款。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人选,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岗的,乙方应继续推荐;如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回该职位已收预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约签订后,如果因为甲方自身公司架构调整、业务变化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原委托职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则预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甲方应当付清全部服务费:
(1)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若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转介给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2)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之情况,甲方应于聘用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逾期按违约处理。如甲方拒绝提供或隐瞒支付给该候选人第一年税前薪酬总额,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二十万元作为服务费和违约损失。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不能长期或专职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该候选人担任兼职或其它短期服务,同样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4)服务期内,甲方又委托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协议约定的职位的,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
(5)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鼓动、引诱、劝说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绕开乙方私下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薪酬标准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6、应甲方邀请,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往返交通、餐饮、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考察和面试时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条 保证期
1、对于甲方聘用的人选,乙方提供有条件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如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推荐第二位候选人,保证期重新计算。此项服务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甲方已根据本协议条款付清70%服务费;
(2)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受聘人员辞职的;
(3)甲方在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起三日内已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协议规定之服务。
2、保证期内,乙方责任如下:
(1)甲方认为该受聘人员的工作无法适应《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继续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选人。
(2)若乙方推荐的人选在保证期内不合格或自行离职,甲方须在该人选离职当日以书面并盖章之方式通知给乙方,若甲方未在该人选保证期内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该人选已经通过试用保证期。
3、保证期内,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任岗位工作但又不予辞退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保证期满视为受聘人员合适。
4、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岗位工作的,经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将候选人调换其他岗位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两个月期满视为合适。
5、保证期届满后,甲方与受聘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无偿向甲方就该岗位提供其他候选人。
第七条 保护性条款
1、乙方承诺:
(1)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正式录用,在候选人受聘于甲方期间,不主动到甲方单位猎取任何在职人员。(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终止的除外)
(2)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乙方不再推荐给其他第三方,但面试后十五日内甲方未有聘用决定的除外。
(3)甲方如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乙方保证在候选人前往甲方报到之时,候选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2、受聘人员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及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因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受聘人员之间就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所产生的争议,乙方保持中立态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无论本协议是否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甲方在三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候选人的(包括任何职务),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八条 保密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可隐去真实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3、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境内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职位说明书》和《企业概况》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补充如下: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5、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6
委托持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 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 年 月 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7
甲方: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________税务分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8
一、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下称甲方): 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二、清收账款单位 ,数额元。
三、委托期限200年月日 至 200年月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账目清单及相关证据,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如甲方提供的债权凭证不齐全或证据不足,需乙方协助调查取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调查取证费用元。
(3)甲方同意在债务方以货币偿付欠款确有困难时应改变原订目标以其他物件
(4)实现债权。理协议期限,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有效投入的情况下,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或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书最终期限超出本代理协议期限的,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延长至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最后期限为准,或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为准。
(5)甲方同意追回款项(物品)后按比例提成,甲方为%,乙方为%,甲方未收到欠款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甲方分期收到欠款甲方则按比例及时支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延,追回物品时双方同时受领。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在代表甲方执行事务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使用合法手段与途径,如直接或间接发生意外或导致任何损失,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需受任何刑事与民事责任。
(b)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c)乙方不得直接收取现金,应当由债务方直接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d)乙方所有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筹备全部承担并自主活动,但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e)乙方应维护甲方权利不得与债务人串通一气,私自降低债务履行条件,造成损害负责赔偿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形式的补充(如电话、传真、口头约定)皆为本协议的组成形式。本协议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委托方(签名盖章)受托方(签名盖章)
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用于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独立经营,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将接受甲方委托开展送货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甲乙双方有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乙方作为甲方的工地货物提供商为甲方提供工地所需货物,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进货要求安全、准时地完成接送货服务。
第三条业务操作规章
1.甲方必须正确给乙方送货清单,并对送货清单单上所列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乙方送货时,甲、乙双方做好货物交接清单,并在清单上签名确认。
2.甲方通知乙方送货时,需提前一周左右给乙方出具相应清单以保证乙方能按清单准备货物并及时运送。
3.乙方给甲方送货办理交接时,应仔细核验收货人的身份情况,确保货物正常签收,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相应人员联系。
4.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限,每月准时与对方对帐、结算。
第四条运费结算
甲乙双方无论业务量多少,应_________________(按日/月)进行对帐、结算。当月结算业务范围为前一个月1日至月最后1日的业务量。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如果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可纳入本月结算,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此笔业务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
但双方均不得因此停止业务操作。
第五条服务责任界定
1.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完好地运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货物签收时起至交付收货人签收(或货物到达部门交接)以前,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
1、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本协议到期之前,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含价格表)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有关委托协议书合集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建设开发的住宅小区的银行按揭客户及自愿委托乙方的其他客户提供下列代办证件的服务:
1、契税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办妥所有委托客户上述委托事项止。
第三条银行按揭客户委托办证程序
1、集中交房期间,乙方必须派相关人员到交房现场完成以下工作:
(1)与客户签订代办委托书;
(2)向客户预收办证的各类税费,并开具预收款收据,税费统一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下;
(3)向客户收取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指导客户填写抵押登记合同及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
(5)向委托客户出具已收代办资料的收据或收条。
非集中交房期间,由甲方指定人员代乙方操作上述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来领取客户代办的各项资料与费用。
2、乙方必须在收齐上述客户提交及甲方移交的办证有效资料之日起最迟90日内,将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证、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并同时将除契税证外的上述证件连同抵押登记合同递交贷款银行并取得贷款银行出具的重要文件收据(根据各银行的要求进行办理)。
3、办证完毕后,乙方把客户所有的资料、证件与余下的款项交给甲方,由甲方通知客户领取产权证等资料,同时与客户结清所有办证税费。
第四条自愿委托乙方代办的其他客户
由乙方直接向委托客户收取办证所需的全部资料及税费,但办证时间限制和证件交接时间限制与本协议第三条第2、3款相同。
第五条办证价格
1、代办费价格为人民币220元/套(住宅、商铺、车位代办费一致)。
2、办证税费按税务部门和宁波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代收代付。
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交付之日起3天内向乙方提供按揭客户办证所需的以下资料:
(1)借款合同及购房发票办证联、发票联;
(2)产权初始登记证;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办证工作:
3、乙方应随时向甲方通报上述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
4、因乙方逾期办理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证、房屋他项权证或逾期通知购房客户领取证件及相关资料,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包括声誉在内的损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对在办证期间收取的全部资料负有完全责任,如发生资料遗失,在不影响上述委托办证期限的前提下,及时补办完毕相关手续,因补办资料而造成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