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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

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

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汽车的保有量逐年增加,交通事故也成为威胁学生生命的最大隐患。据统计,全国去年就有近百名花季年华的学生在各类交通事故中丧生,令人惋惜。我市中小学生在上、下学时,有一部分同学经常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追逐、打斗。对于学生的违章,交警部门只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但这些方法效果不明显,学生仍时常重复违章。为深入贯彻落实桥西区教育局《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特致信各位同学及家长。邢台交警温馨提示: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会走路。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会骑车。依据我国交通法,未成年人不得骑电动车,12岁以下不要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扶身并行,不曲折竞驶,不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3、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4、不要搭乘报废、超员、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帮忙。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他特征。

  最后,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学校与交警牵手带动学生、学生与家长牵手带动家庭、家庭与家庭牵手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宣传教育氛围,用我们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带动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倡导绿色交通、文明交通做出积极努力。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平安出行,是家校双方共同的愿望,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印发《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翻越隔离带,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玩笑嬉戏。

  2.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学。除家长接送外,应尽量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无运营资质的、无牌无证的“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

  4.家长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

  5.严禁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对使用农用车辆、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要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 篇3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学校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有些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孩子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发出倡议: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禁止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杜绝孩子骑未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车。凡不按规定骑乘,学校将暂扣车辆,请家长来认领。

  家长们,孩子是你们的“第一宝贝”!任何财物都无法比拟的,让我们携手保护好“第一宝贝”,进一步做好孩子安全工作吧。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 篇4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人给家人的一封信范文 篇5

  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

  幼儿入园、离园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荆门城区大面积道路改造,给大家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幼儿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更需要家长的悉心照顾。为了您孩子的平安,请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无论您是自驾、坐公交还是步行接送幼儿上下学,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增强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时幼儿必须坐后排并系好安全带请不要驾乘摩托车带幼儿入园、离园。

  三、家长必须固定专人接送幼儿。在接送幼儿途中,请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幼儿安全。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手续不全的车辆和超载车辆。

  四、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幼儿园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幼儿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幼儿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在安全方面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孩子平安度过每一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平安,一生幸福!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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