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自查报告(通用3篇)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篇1
分局:
贵局于20xx年12月4日对我店进行了日常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我店存在5项问题,我店就本次现场检查的不合格项目作了相应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药师不在岗
检查当日由于药师去了南朗镇办事,导致药师不在岗。整改措施:加强药师管理,责令各药师在营业时间内不得离岗。
2、门店环境卫生较差
整改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卫生教育,保持药店环境卫生整洁。
3、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整改措施:组织质量管理员和药师认真学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
4、部分药品拆零后未集中摆放拆零专柜,未使用拆零工具拆零
整改措施:组织店内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本店《质量手册》规定,做好拆零药品工作,药品拆零时必须使用拆零工具。
5、部分处方药销售未保留处方备查
整改措施:加强对药师的教育,销售处方药必须保留处方备查。
20xx年XX月XX日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篇2
自我评价是一种对自身表现进行评估的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自己,发掘自己的潜力,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在自我评价中,我们可以采用多种形态,以下是四种常见的形态:
第一种形态:写作自我评价。这种方式适合于文字表达较好的'人,可以写下自己的优点、不足、目标以及改进计划等,有助于自我反思和提高。
第二种形态:口语自我评价。这种方式适合于口才较好或习惯口头表达的人,可以通过说出自己的优点、不足、目标以及改进计划等,更加直观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种形态:量化自我评价。这种方式适合于偏重数据和事实的人,可以通过制定评分标准、评估自身表现,并对自己的表现打分,从而更加客观地了解自己。
第四种形态:非语言自我评价。这种方式适合于不太擅长语言表达的人,可以通过绘画、创作、舞蹈等方式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状态。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展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清理标准税务中介效劳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效劳单位的监视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效劳单位、不强制指定效劳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工程,明确税收执法权力工程,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工程,并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催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视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展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承受广阔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部分萎缩等不利因素情况下,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到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到达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况进展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方面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20xx年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xx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税收落实方面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况。
20xx年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五、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况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符合该政策的情况。下阶段将积极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六、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税收措施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标准、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力度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立,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立。
八、促进养老家政安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消费、绿色消费、文化体育消费等扩大国内消费的税收政策落实方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积极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况。
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通过政策的落实,20xx年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十、加快开展效劳贸易、促进效劳外包产业开展、促进科技效劳业开展、加快开展生产性效劳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效劳贸易、效劳外包等情况。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税收政策落实方面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十二、推行网上办税,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效劳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展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效劳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本钱,提高了办税效能。